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12月2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贪污、受贿案。
《5年后自动驾驶有望在我国部分场景实现规模化应用》“陌生人变成了野蛮人,野蛮人变成了强盗。当你挑战刑法的时候,等待你的就是开启的牢狱大门。”——2016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