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性侵案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比如,像媒体报道的,利用互联网手段接近未成年人,在游戏论坛通过给儿童购买装备等引诱儿童,通过社交平台裸聊等,有的从线上转到线下发生性侵。“现在,不少国家对此设置了专门罪名online-grooming(网络性引诱),欧洲委员会《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与性侵害公约》里也列入online-grooming。”
《北京冬奥会竞赛场馆运行团队全部实现一线办公》2013年,两高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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