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在案证据证明,张绍霞与王克勤系夫妻关系,在家庭分工中,由张绍霞具体管理家庭收入,支付家庭开支。张绍霞虽然明知王克勤交给其的部分钱款系非法收入而用于家庭开支,但没有证据证明其系为逃避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的追究而对上述钱款实施窝藏、转移等行为,故张绍霞没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因此公诉机关对张绍霞掩饰、隐瞒闫某、孙某、王某3给予王某1的人民币720万元的指控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有一些生活细节我觉得无所谓,但他写我的博士导师是哈佛在北大的兼职导师,当时就没有哈佛的老师在我们院做兼职老师,我的导师是北大的全职教授。这样如果我的导师看了怎么想,我们院的人看了怎么想?说我在哈佛做博士后,可实际我没在哈佛,人家不了解的人就以为我怎么这样说,主要是这些事。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司法解释》近日,网传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原副处长、泰州学院党委书记郭宁生自杀身亡,自杀原因是其子投资某P2P平台而欠下巨额债务,郭宁生为替子还债不仅卖掉两套房子,还向同事、亲朋借债数百万元。




